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全市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提升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进一步加快完成全市脱贫攻坚战略目标,助推乡村振兴高度融合。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德府办字〔2020〕60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为实现我市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20年各镇、街道基本建立覆盖到位的路长组织体系;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建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总路长,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担任各县道的路长;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班子成员分别任辖区各乡道路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村道路长。
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镇(街道)成立乡级路长办公室,与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合署办公,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管理职责。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县、乡、村道路长对责任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中央、部、省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
县道路长对辖区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同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乡道、村道路长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道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2.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完善路长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县道路长、市级有关部门及乡级路长办公室履职情况,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督查指导乡级路长办公室工作。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协调镇(街道)范围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督查考核村道路长履职情况。
3.相关部门职责
(1)市发改局。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配合市交通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指导公路环境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各类政策资源的争取。
(2)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道路交通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违章等违法行为和车窗抛物及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和交(竣)验收工作。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市交通局。
(3)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建立健全路长制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4)市自然资源局。加大公路监控区范围内未批先建、擅自挖砂采石取等违法用地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组织对道路两旁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加强巡查,严格控制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5)市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农村公路两侧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6)广汉生态环境局。牵头抓好沿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环评审批工作。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7)市综合执法局。对执法范围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以及公路沿线洗车、加水点开展清理整顿。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公路沿线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8)市交通局。负责承担对全市境内国、省、县道的日常巡查,加强普通国、省、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市公安局开展公路治超工作。
(9)市水利局。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河道进行生态修复,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泄洪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保障。负责公路桥梁、涵洞范围内的河道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梁、涵洞及防护设施安全行为的整治。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农产业项目情况的统计,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提供依据。指导美丽乡村公路需求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督查县、乡、村道公路两侧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加强农业机械行驶公路管理工作。
(11)市文体旅游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广泛宣传路长制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扬爱路护路理念,为路长制工作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2)市应急局。指导镇(街道)做好农村公路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安防设施“三同时”验收。统一协调指挥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沿线涉及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配合清理取缔马路市场等非法集贸市场占用公路现象。
(14)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15)各镇(街道)。负责所辖区域内公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复开挖现象管理。
(三)基本制度。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办公会议制度,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总结当前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二是建立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县、乡、村道路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路面毁损、违规占道等问题现场协调解决或进行交办。三是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总路长办公室要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排查,特别是辖区内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通行客运班车等重点路段要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收集到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限时治理。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并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查路长及责任单位履职。
(四)管养队伍。配强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完善“县有公路养护机构、乡有交管站、村有养护队”的养护管理队伍,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家庭承包有偿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二是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协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县道路政管理由市交通局负责,乡道路长路政协管员由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派村组(社)长担任,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完善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细化路长职能职责,健全路长制工作机制,明确路长重点工作任务,配强管养队伍,保障中央、交通运输部、省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在基层一线落地落实。
(二)有序推进实施。按照“一路一长”原则,确定辖区各条公路路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完善县、乡、村道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推进路长信息公开化,将路长管理道路名称,路线起止点和规模、道路示意图,路长姓名,管理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以设立路长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并适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工作保障。将路长制运行经费、管养队伍人员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市交通局要强化人员培训、指导和工作考核等工作。
(四)全面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路长制工作,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传爱路护路理念,为路长制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路长制取得实效。
(五)强化责任落实。将路长制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采用结合“四好农村路”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通报表扬,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强化路长责任落实。
附件:1.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杜尚武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魏宇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负责政府常务
工作)
阙显凤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柴佳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梁筱萍市政府副市长
徐俊市政府副市长
聂忠顺市政府副市长
阎庆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房义勇市政府副市长
白史达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成员: 吕波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冬梅市发改局局长
鲜晓东市公安局副政委
肖勇市财政局局长
曾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杨国市住建局局长
曾勇广汉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军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向传嘉市交通局局长
郭邦富市水利局局长
唐晓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贺杨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宋友市应急局局长
李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各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
附件2
广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责任分工表
管养层级 |
公路 名称 |
公路 级别 |
路 长 |
里程 (公里) |
公路起点 |
公路止点 |
途经镇、 街道 |
联络员单位 |
直管公路 |
南三路 |
县道 |
魏宇 |
26.015 |
什邡马井界 |
易家河坝 |
三星堆镇 新丰街道 三水镇 |
市交通局 5223706 |
三三路 |
县道 |
10.04 |
与S422相交 (东岗村) |
与彭州交界 (群力村) |
三星堆镇 |
|||
雒三路 |
县道 |
6.053 |
与向新路相交 |
与九高路相交 |
三星堆镇 |
|||
金松路 |
县道 |
阙显凤 |
22.679 |
城区闸门桥头 |
松林太阳村 与金堂交界 |
金雁街道 金鱼镇 连山镇 |
市财政局 5223182 |
|
金和路 |
县道 |
6.522 |
金雁社区丙灵村 (与G108路口相交) |
和兴亲民村 (S211相交) |
金雁街道 金鱼镇 |
|||
和小路 |
县道 |
9.664 |
和兴场镇 |
小汉镇与国道 108相交 |
金鱼镇 小汉镇 |
|||
小兴路 |
县道 |
梁筱萍 |
8.021 |
小汉镇桂园村 (与雒新路相交) |
兴隆双沙村 (与成德大道相交) |
小汉镇 南丰镇 金轮镇 |
市水利局 5223061 |
|
广金路 |
县道 |
3.708 |
三水镇中腾石油 加油站 |
广汉与金堂交界 |
三水镇 |
|||
直管公路 |
小高路 |
县道 |
徐俊 |
14.32 |
小汉镇洛阳村 (与国道108相交) |
高坪场镇 (与原广青路相交) |
高坪镇 金轮镇 小汉镇 |
市市场监管局 5302152 |
小西路 |
县道 |
19.873 |
小汉场镇 (与国道108相交) |
西高马井镇交界处 |
高坪镇 南丰镇 小汉镇 |
|||
向新路 |
县道 |
聂忠顺 白史达 |
17.014 |
向阳场镇 与G108相交 |
中国石化加油站 (新平观音寺 与北京大道相交) |
向阳镇 三星堆镇 南丰镇 |
市自然资源局 5222766 |
|
平西路 |
县道 |
6.235 |
新平场镇 与向新路相交 |
西高场镇 与洛小路相交 |
南丰镇 高坪镇 |
|||
雒金路 |
县道 |
19.322 |
与雒三路相交 (西外金山村) |
金轮镇与什邡交界 |
三星堆镇 金雁街道 南丰镇 金轮镇 |
|||
连松路 |
县道 |
阎庆九 |
7.013 |
与连古路相交 |
松林红堰村 与金堂交界 |
连山镇 |
市公安局 5222032 |
|
松辑路 |
县道 |
1.284 |
界牌村委会 |
中江界 |
连山镇 |
|||
连三路 |
县道 |
25.478 |
三水镇宝莲村 (与广金路相交) |
与原旌金路复线相交(松林桃园广场) |
三水镇 连山镇 |
|||
直管公路 |
小金路 |
县道 |
柴佳杰 房义勇 |
7.112 |
小汉镇桂园村 十字路口 |
金雁街道檀林村村委会(与S401相交) |
小汉镇 金雁街道 |
市农业农村局 5222775 |
向丰路 |
县道 |
8.699 |
向阳镇与 青白江区交界 |
新丰街道西城村 与S422相交 |
向阳镇 新丰街道 |
|||
新向路 |
县道 |
8.305 |
新丰街道西城村 (与向丰路相交) |
广兴场镇花桥处 (与向新路相交) |
新丰街道 向阳镇 |
|||
镇(街道)管公路 |
三义路等 |
乡道 |
相关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
325.05 |
||||
村(社区)管公路 |
圆觉村路等 |
村道 |
村(社区) 支部书记 |
626 |
备注:该方案只适用于城市道路以外的农村公路,城区、场镇(社区)及德阳高新区、工业集中区道路不在此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