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106家企业纳入第二批临时环保备案项目的通知(广府办函〔2019〕33号)
各相关乡镇,市级有关部门,各产业园区:
按照《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第二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2018〕35号)要求,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广汉市湔江卫浴洁具厂等106家企业纳入环保临时备案。
附件:广汉市第二批环保临时备案企业名单(106家)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