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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广汉市政府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一、背景及依据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年度《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德阳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年度《德阳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广汉市市本级对照梳理并对外公布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在推进下放公共服务事项至乡镇的办文通知中提出认真梳理完善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为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之一,纳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及第三方评价。

二、起草过程

为保证线上线下事项要素统一,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以四川省一体化平台3.0版本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群众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草拟形成了《广汉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202124日至28日,市行政审批局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31个市级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市民政局、市住建局2个市级部门(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2021222日,市行政审批局将《广汉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广汉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主要包含23个市级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项4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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