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广汉市见义勇为调查小组调查核实,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查,拟对蒋庭军救助落水青年的先进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个人基本信息
蒋庭军,男,38岁,汉族,群众,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现暂住址: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
二、主要事迹
2025年4月13日12时许,一名青年从广汉市连山大桥上掉入河中,陷入昏迷,头部在水面下,身体在河中漂浮,情况万分危急。蒋庭军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奋力将青年救上岸,并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最终溺水青年成功获救。
本次公示自2025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8日结束。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5月8日前,以实名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汉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838-5221912,0838-522348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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