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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蒋庭军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市委政法委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广汉市见义勇为调查小组调查核实,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查,拟对蒋庭军救助落水青年的先进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个人基本信息

蒋庭军,男,38岁,汉族,群众,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现暂住址: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

二、主要事迹

202541312时许,一名青年从广汉市连山大桥上掉入河中,陷入昏迷,头部在水面下,身体在河中漂浮情况万分危急。蒋庭军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奋力将青年救上岸并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最终溺水青年成功获救。

本次公示2025424日开始至58日结束。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202558日前,以实名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汉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838-5221912,0838-5223483(传真)

来信请寄: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市委6号楼),广汉市委政法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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