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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邓起利、李云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市委政法委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广汉市见义勇为调查小组调查核实,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查,拟对邓起利、李云救助1名女童的先进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个人基本信息

邓起利,男,19584月出生,系四川省乐至县中和场镇白鹤村群众,现住址:广汉市南门汽车站小区,现从事销售工作。

李云,男,19819月出生,系重庆市云阳县普安乡马安社区群众,现住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九江路三段,现从事运输工作。

二、主要事迹

20254811时左右,广汉市九江路一段某小区内,一名女童头部卡在五楼窗户外的防护栏上,下半身悬空。紧急时刻,邓起利、李云2翻越五楼窗户,下到四楼防护栏上,及时救助女童,为救援人员争取时间,及时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本次公示2025415日开始至429日结束。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2025429日前,以实名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汉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838-5221912,0838-5223483(传真)

来信请寄: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市委6号楼),广汉市委政法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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