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汉市人民政府雒城街道办事处举荐,广汉市委政法委组织调查核实,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查,现拟将肖喜攀、李斌2人不顾个人安危及时救助溺水人员,保护了群众人身安全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肖喜攀,男,31岁,汉族,群众,户籍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连山镇,现住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浏阳路西三段,现从事个体经营。
李斌,男,52岁,汉族,群众,户籍地: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星堆镇,现住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炳灵路西段。
2025年3月16日17时30分左右,广汉市新金雁大桥处突发一起女子溺水事件。路过事发地的肖喜攀、李斌共2人不顾个人安危,先后下河实施救援,合力挽救了溺水者的生命。
本次公示自2025年3月26日开始至4月9日结束。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4月9日前,以实名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汉市委政法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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