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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三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3日至2025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204542;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一段228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20

 

(联系人:曾祥磊)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力,暗访发现,古什路页岩 堆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三星堆旅游环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成都外国语学校(德阳校区)项目等工地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停止土石方作业。

整改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旌阳区、广汉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

整改措施

1.202312月底前,完成德阳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优化调整。

2.202312月底前,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完成不少于 1000 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严厉查处违法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和超标排放行为。  

3.严格执行《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要求。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   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调整公告已于20231121日印发,202411日正式实施。

2.   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要求机械“应备尽备”,2023年备案机械1965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2023年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1522台,立案查处超标排放机械3起。

3.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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