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川水函〔2024〕686号)要求,广汉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龙桥河、李家堰河、青石桥河、蒋家河、古店河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1.龙桥河划界范围上起广汉市高坪镇园龙村(104°11′29.93″,31°5′9.90″),下止广汉市南丰镇建新社区北外河(104°16′9.82″,31°2′39.82″),全长11.45km。
2.李家堰河划界范围上起于广汉市高坪镇白里社区杨柳分干渠(104°11′6.61″,31°4′40.28″),下止广汉市金雁街道大同社区北外河(104°17′6.30″,31°0′15.00″),全长15.8km。
3.青石桥河划界范围上起广汉市高坪镇李堰村(104°8′56.41″,31°3′48.00″),下止广汉市南丰镇太平场社区鸭子河(104°15′0.08″,31°0′9.78″),全20.19km。
4.蒋家河划界范围上起广汉市向阳镇三界村白土河(104°8′47.46″,30°55′37.35″),下止广汉市汉州街道万福社区青白江(104°17′18.98″,30°55′41.77″),全长19.98km。
5.古店河划界范围上起广汉市连山镇龙泉村龙泉水库(104°28′36.30″,30°59′46.89″),下止广汉市连山镇桔苹社区绵远河(104°24′13.55″,30°57′52.16″),全长12.4km。
二、划界方案
1.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2.无堤防的平原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滩地及河岸线两侧一定范围;
3.水库两岸无堤防的库区河道,以校核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管理要求
1.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
2.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特此公告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