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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汉市2021年度教育救助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22年7月22日至9月15日,德阳市审计局对广汉市2021年度教育救助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2年12月14日,德阳市审计局审计组向广汉市人民政府送达了《德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德审社报〔2022〕90号)(以下简称《报告》)。2023年2月13日,广汉市人民政府向德阳市审计局提交了《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相关的支撑材料,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针对《报告》指出的“分配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困难学生资金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经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把学生资助中心经办的所有资助项目的资金测算、资金分配方案全部纳入广汉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后确定。

此项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针对《报告》指出的“学生资助中心未根据普通高中在校实际学生数下达助学金名额和免学费资金,未动态调整学生人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

学生资助中心加强与学籍管理股室的配合协作,提高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统计数据先行初步分配名额和资金,及时与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数据进行比对,对名额、资金分配再落实,提高分配的科学性,并提交教育局党组会审议。

此项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针对《报告》指出的“未按规定时间发放彝区县“9+3”免费教育生活费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

学校已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彝区县“9+3”免费教育生活费补助打卡发放。

此项已整改完成。

四、针对《报告》指出广汉市资助中心等部门对……部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缺乏相关证明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经重新审核,有7名受助对象在全面享受了现行各项国家资助减免政策后,享受的各项资助减免金总和已经大于与就学直接相关各项支出的总和,不应该再享受广汉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救助。对不应该享受救助的已发放补助资金予以追回

此项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学校资助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广汉市教育局已责令相关学校查明档案丢失的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全市各校、园展开档案资料自查行动,对未签字和未盖章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此项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六、针对《报告》提出的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㈠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教育救助和资助工作重大事项。

此项建议完全采纳并长期坚持。

㈡加大政策的学习,对教育救助和资助相关政策更新学习,提高发放相关资金的准确性。

此项建议完全采纳并长期坚持。

㈢加强教育救助和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核,提高资助学生的精确性,加强学生信息档案管理。

此项建议完全采纳并长期坚持。

㈣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与清理,保障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强化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此项建议完全采纳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报告》反映的:“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账户结余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采取的措施如下:

广汉市人民政府正在征询相关政策,将根据相关政策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特此公告!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3年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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