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湔江(鸭子河)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公示
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1〕5号)、《德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河长制办〔2021〕15 号)相关工作要求,广汉市水利局委托编制单位对湔江(鸭子河)进行了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相关报告及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程序报县级河长审定,现将广汉市湔江(鸭子河)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河流基本概况
湔江广汉市段右岸上起三星堆镇(原南兴镇)北新村,右岸下止三水镇友谊村,右岸划界长25.1公里;左岸上起高坪镇(原西高镇)马堰村,下止连山镇川江村,左岸划界长29.3公里。流经高坪、三星堆、南丰、金雁、雒城、汉州、三水及金鱼等镇(街道)。
二、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本次河湖健康评价体系采用《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从“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生物、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5个准则层共计13个指标进行评价,广汉市湔江(鸭子河)健康状态评价结论为“健康”。
此次评价仅作为湔江(鸭子河)制定河湖管理保护措施参考使用,下一步将继续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和修改完善,切实做到评价指标科学公正、评价结果客观有效。
广汉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