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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省、市 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 线意识和极限思维,坚持依法治安与科技兴安相结合、提升本质安全与整治突出问题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守正创新、标本兼治,扎实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压减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量,确保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 作为行业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行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

2.深化巩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纠治“重应急轻管理、重检查轻执法、重调查轻治理、重声势轻效果”的“四重四轻” 作风问题。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3.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4.建强用好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加大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督查检查、调查研究 等工作的技术支持,提升行业安全治理专业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5.推广应用四川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积极应用“四川安全码”,精准掌握交通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检查清单等,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照单操作、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 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6.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 建立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片包干。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

7.在《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基础上,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指导交通企业加强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行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督促指导交通企业(含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建设企业等,下同)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人员等投入保障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9.引导交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探索推广交通企业首席安全官制度,督促指导交通企业落实专人开展每日督查,强化对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的日常管理。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 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10.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及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等交通企业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等 手段运用,督促指导交通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基层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11.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综合检查、重点时段等突出领 导带队,专项检查、指导帮扶等发挥专家作用,综合采取“四不 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现场感。严格执行“谁 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根治推责式、痕迹式、无责任心、无专业化的形式主义督查检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1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 压态势。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信用扣分、关闭取 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从严从重严肃 查处重大案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坚决杜绝选择性处罚或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局法规股、局安全生产股依职责;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局综合规划股、运管处、执法 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13.加强“互联网+执法”应用,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依法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中国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将“服”融 “执法”,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牵头单位:局法规股、局安全生产股依职责;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14.严格落实“两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 约谈、通报等手段,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交通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十条措施,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责任倒查,严厉打击事故瞒  报谎报迟报等行为。持续推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15.发挥安全考评“指挥棒”作用,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与上级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持续推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综合规划股、局财务计划股、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三、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

(四)深化安全风险防控

16.督促交通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格落实省厅印发的《四川省 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及防控要点(2.0版本)》要求,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强化风险管 理信息化支撑,提升风险管控精准化水平。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依职责

17.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突出元旦春节、全国“两”、汛期、十一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工作,强化形势研 判,做好预警预防,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强化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落实各项超常规举措,坚决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盘”。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建管股 (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18. 根据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即将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试行)》,督导交通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按照 “五落实”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闭环整改问题隐患。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19.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行业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不少于1次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五)道路运输领域

20.督促汽车客运场站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营运线路安全风险 辨识评估,完善营运驾驶员教育、处罚和奖励制度。严格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探索推进农村客运车辆“每日安检”,推进客运车辆安装安全带提醒装置。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制度,严禁 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巡游 出租汽车运营、网约车、旅游包车等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局执法大队依职责

21.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突出50辆车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营运车辆运行状况动态监管,严格执行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以及“人、车、户”记分管理制度,探索推进重型货车升级加装主 防系统。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22.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监管。充分应用危货车辆运行轨迹、通行高速公路卡口数据和电子运单比对数据,严惩危货车辆电子运单造假。推动建立常压液体危险货物 罐车治理长效机制,配合公安、经信等部门打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等危化品运输环节安 全监管。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23.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密切与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多渠道丰富非法营运疑似数据库,开展客运车辆跨省违 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运营线索大数据筛查,及时通报并核查处理。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 执法大队依职责

24.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持续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与公安、文旅、 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协同,多渠道丰富非法营运疑似数据库,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和货车违法载人、“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六)水上交通领域

25.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点水域安全管控,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双跨"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商渔共治2024”专项行动、规范 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专项整治、“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专项治理等。开展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开展区域性涉客船舶、内河散化船、 天然气动力船等技术规范后评估。提升重点区域动态感知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26.严格实施水上交通安全差异化管控,开展安全生产全要素视频和定位设施设备补点建设,推动渡口视频监控提档升级。持续完善夜航助航导航设施,加强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管理和水情传递。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海事处

27.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行动,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 报机制,清理系统异常船舶信息。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28.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常态化整治船舶突 出问题,推进“三无”船舶动态清零,动态排查清理“僵尸船”、脱管脱检船。严查“三无”船舶非法从事运输作业、未经交通运 输部门检验合格的船舶从事采运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依职责

29.加强船舶集中停泊区运行维护管理,督促非运行船舶汛期前全部进入船舶集中停泊区停泊。加大船舶集中停泊区区长抽 查力度和船员安全值守、规范系泊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 保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和《船舶集中停泊区管理指南》落实   

牵头单位:海事处;责任单位:海事处

(七)交通在建领域

30.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 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 网格化。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将 避险转移费用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质监);  :局农村公路股、养护所、海事处依职责

31.深化工程建设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 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把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交(竣)工验 收安全、质量关口。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 价审核。开展大型结构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参建各方提升大型临时设施及桥梁、隧道、通航建筑物等主体结构物质量安全 水平。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 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和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复杂地质 条件下隧道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动 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 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责任单位:局农村公路股、 养护所、海事处依职责

32.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推广 应用项目驻地人员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临灾预警“叫醒喊应”和 转移避险“交叉验证”机制,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建设 项目工地营地防灾减灾工作管理,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动态开展工 地营地安全评估,严格落实交通项目驻地安全6条措施和汛期安 全防范9条措施。

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交通运输局,局安全生产股、局综合规划股、局农村公路股、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八)公路营运领域

33.严格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重点桥隧等重点 路段巡查检查,及时整治路网隐患,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严 格落实安全警示措施,必要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封闭管控。

牵头单位:养护所;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局农村公路股依职责

34.加快货车轴型自动识别系统建设,科学组织“流动”治 超,持续推广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快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和 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 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持续推进治超 系统全国联网。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 养护所依职责

35.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 作机制,严格落实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一超四罚”,依职责加大 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货运源头企业违法 装载配载行为,提升联合执法效能。

牵头单位:局法规股;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市运管处依 职责

36.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提升大件运输 事前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科技水平,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车证不 符、“大车小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37.深化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 关部门不断净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加强对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 护设施、公跨铁桥梁日常巡查养护。加快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 优先改造时速120公里以上线路道口、人员车辆通行繁忙道口, 以及通行客运公交车辆道口。常态化开展非法路口(道口)整治,对驶向铁路线路的公路尽头和通航水域铁路桥梁,规范设置防护 设施和警示标识。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养护所依 职责

(九)其他领域专项整治

38.严格落实关于燃气使用安全制度措施,全力防范行业燃 气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集中攻坚阶 段成果,突出运输企业资质条件、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和从业人员 资格条件等方面,组织开展隐患问题“回头看”。强化燃气运输 动态监管,加大燃气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具备危险货 物道路运输许可的车辆运输燃气。扎实开展行业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运管处依职责;责任单位:执法 大队、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

39.扎实推进公路水路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 动,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 导,全面排查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面整治 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占堵 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作业、电路过载老化、违 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 险隐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全面压紧 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链,强化冬春时节、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职责

40.持续开展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认真落实省、市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职责

41.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持续指导化工园区开展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 位依职责

42.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四 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 火涉交重点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按省、 市有关要求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职责

五、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43.推动公路养护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 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 安全防范,严格管控、加快处置自然灾害风险承灾体普查一、二 类风险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养护所、局农村公路股依职

44.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公 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深入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普通公路重大灾害路段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整治、 危桥(隧)改造等。

牵头单位:养护所、局建管股、局农村公路股依职责;责任 单位:局属有关单位依职责

45.大力推动“平安渡运”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航运枢纽除 险加固、船舶碰撞桥梁防范等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海事处责任单位:养护所依职责

46.积极争取补助政策,鼓励支持淘汰老旧运输工具。

牵头单位:运管处、海事处依职责责任单位:运管处、海 事处依职责

 、强化宣传培训教育

47.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 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  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安全  宣传“五进”等活动。着力普法释法,落实“谁执法谁普”责  任,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局法规监察股依职责;责任单位: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

48.深化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事故警示宣传,加大重大 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职责

49.组织开展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提高交通 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职责

50.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设备, 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牵头单位:局法规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运管处、海事 处、质监部门

51.开展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严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持续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的安全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运管处、局建管股(质监)依职责;责任单位: 运管处、市海事处依职责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厘清职责边界、优化响应程序,持 续推进市级公路水路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和评 估评价,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应急抢险队伍能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等 依职责

53.优化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功能模块,动态更新应急力量和装备机具数据,探索实现力量装备数字化、 统筹调度可视化。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职责

54.加强重点时段、重大任务交通运输应急通信保障和路网 运行监测技术支撑工作,根据各业务部门(单位)需求,完善交 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功能模块。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职责

55.规范应急值班履职尽责行为和工作秩序,提升应对突发 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职责

56.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协同,强化气 象信息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领域的科学运用。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   

八、交通企业(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及 行业相关单位,按照要点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 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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