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推动划界成果不断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川水函〔2018〕686号)要求,广汉市水利局组织对濛阳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了局部调整,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马牧河右岸上起珠海路桥,下至深圳路桥,中心里程K9+535-K9+006,全段长529米;
马牧河东方化工厂河段左、右岸,中心里程K3+062-K2+466,全段长596米。
二、调整原因
第一段为濛阳河珠海路桥至深圳路桥河段,该河段于马牧河综合整治三期项目建设4级堤防,原划界方案未按堤防外扩,本次划界调整方案以堤防为基准线外扩方式确定管理范围线。
第二段为濛阳河中心里程K3+433~K2+965河段,该河段原划界方案以三星湖工程区内规划堤防线为基准线外扩,现该堤防已完成施工,河道岸线变化大,本次划界调整方案以实测堤防为基准线外扩方式确定管理范围线。
三、调整方案
K9+535-K9+006管理范围线以堤顶作为基准线外扩5m;
K3+062-K2+466管理范围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外扩10m。
特此公告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