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证资格许可

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 机动车驾驶证

(三)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四) 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六)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办理总时限:0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工本费10元

八、办理结果名称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北京大道三段街道-8号,详细地址: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2楼207室办理;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53479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广汉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