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11时许,三星堆派出所接群众徐某莲报警称厂内发生铝材被盗事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对被盗财物周边路段和时段进行视频追踪、分析研判,结合走访调查发现,送货司机张某飞(男,现年39岁,三星堆镇欢喜村人)从2024年5月初开始至今,每次送货离开时都会盗窃一些铝材,至今共计9吨,价值18万余元。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飞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11月5日,张某飞因盗窃罪被广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听说此事后,12月13日,受害人徐某莲来到三星堆派出所,将写有“尽心尽力尽责、及时挽回损失”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陈钦手中,以表达对派出所民警的谢意。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锦旗就是一面镜子,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与否的直接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三星堆派出所将以此为动力,继续为辖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