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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宠物狗“离家出走”

发布时间:2024-12-13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太感谢你们了,这只古牧陪伴我很久了,对于我来说就像家人一样”。

12月10日,华女士将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人民警察真情为民,尽职尽责就我狗命”字样的两面锦旗送至汉州派出所。

12月5日,华女士急忙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自己的狗狗在凌晨6时许,从家里自己“开门”后,便不知去向。说着说着,华女士便

难过得哭了起来

。当日值班辅警李鑫安抚华女士的情绪,随后帮助调取周边监控,因为不清楚狗狗具体离家时间以及去向,小区内无监控,在查看3个小时的天网监控无果后,华女士便难过得回家了。

当日值班辅警李鑫在后来了解到,这只古牧是华女士从小养大的,并且当时是以10000元购买的,华女士与狗狗的感情非常深,李鑫看见华女士沮丧得回家,心理暗想着必须将狗狗找到。

12月6日,李鑫做好交班后,一人坐在派出所监控室查看沿路监控,在查看2个小时后,最终发现是一名姓蔡的男子捡到了走失的狗狗,李鑫立即联系蔡先生,但是蔡先生已经将捡到的狗狗送给了另外一名刘姓朋友,李鑫再次联系刘先生,刘先生称其狗狗已经卖到了龙泉一个宠物市场内,后来李鑫又联系龙泉宠物市场的老板,经过多次沟通交流,最终狗狗安全的回到了华女士手中,此时华女士

喜极而泣

。华女士对李鑫的热情服务、尽职尽责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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