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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财政局持续完善救助福利体系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争精准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90元、625元;城乡特困救助供养金分别提高到1027元、813元。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为符合条件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超过95%。分年度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龙泉山公墓建设改造项目,创新推动绿色人文安葬,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做好退役安置工作,全面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政策,指导退役军人部门用好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健全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在继续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基础上,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单独实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并落实救助。加快推动“一老一小”事业发展,安排下达财政资金130万元用于老年助餐网络建设,稳步推动失能老人中心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提升“一老一小”卫生健康服务水平,落实好“健康敲门行动”、新生儿筛查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生育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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