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对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地质灾害排查评估。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我单位磋商。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响应报价费用不高于6万元,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磋商内容:2024年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地质灾害排查评估项目
四、磋商申请人邀请方式:发布(或张贴)磋商公告。
五、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注: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其他要求
磋商申请文件有效期:60个日历天。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提交资质
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2.项目经办人员授权书(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备注联系电话和邮箱)。
(二)磋商文件获取: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或现场获取。
八、磋商申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和询价时间
(一)磋商申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124号。
(三)磋商时间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A113(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124号)
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时间递交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超时)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磋商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磋商费用
无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办人:白先生
电话:0838-5220120
地址: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124号
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