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59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的复函
广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同意,无修改意见。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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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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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征求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的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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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无修改意见。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