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汉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被征地农民生活成本相适应,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形成了广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初步成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兹定于2023年6月1日召开广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广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上午15:00时。
四、听证会地点:广汉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征地相关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及其他参会人员等参加。
六、报名时间、地点:凡主动申请、被邀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持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前往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楼404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听证会申请书》。如报名人数较多,则由广汉市自然资源局按广泛代表性原则选择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广汉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邀请代表参加。
七、报名要求: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八、 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五)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38-5236250。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