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通 知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人社办〔2016〕28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6年当年办理退休及养老金领取手续,计发基本养老金以60520元作为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从2016年1月1日起,单位参保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60520元/年的40%,对应的月缴费基数为2018元/月;最高不超过60520元/年的300%,对应的月缴费基数为1513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60520元/月的60%,对应的月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最高不超过60520元/年的300%,对应的月缴费基数为:15130元/月。
三、从2016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60520元/年的40%、60%、8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应的月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见附件;社保缴费银行代扣期为每月1日至1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代扣期顺延),每月11日至25日为业务办理时间。请您于每月1日前到您的开户银行提前足额存入应缴社保费,以保证银行扣款成功。
附件: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明细表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
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明细表 单位:元 | |||||||||||
缴 费档 次 |
基本养老保险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合计 |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月缴费额 |
养老保险 年缴费额 |
缴费 档次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医疗保险月缴费额 |
医疗保险年缴费额 |
养老、医疗月缴费合计 |
养老、医疗年缴费合计 | |
40% |
2018 |
20% |
403.60 |
4843.20 |
60% |
3026 |
9% |
272.34 |
3268.08 |
675.94 |
8111.28 |
60% |
3026 |
605.20 |
7262.40 |
877.54 |
10530.48 | ||||||
80% |
4035 |
807.00 |
9684.00 |
80% |
4035 |
363.15 |
4357.80 |
1170.15 |
14041.80 | ||
100% |
5044 |
1008.80 |
12105.60 |
100% |
5044 |
453.96 |
5447.52 |
1462.76 |
17553.12 | ||
| |||||||||||
备注: 1、本表缴费标准按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520元确定,并从2016年1月起按新缴费基数补收差额部分:按40%缴费养老每月应补45.40元,医疗每月应补30.51元;按60%缴费养老每月应补67.80元,医疗每月应补30.51元;按80%缴费养老每月应补90.60元,医疗每月应补40.77元;按100%缴费养老每月应补113.40元,医疗每月应补51.03元; | |||||||||||
2、从2016年1月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可按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80%和100%四个档次确定基数;若选择40%为缴费基数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按最低缴费基数60%执行; 3、个体社保缴费银行代扣期为每月1日至1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代扣期顺延),11日至25日为业务办理时间,请您于每月1日前到您的开户银行提前足额存入应缴社保费,以保证银行扣款成功。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