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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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广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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