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46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抵押权 | 510681001002GB00573F00010026 | 广汉市保定路西二段128号金雁湖紫荆苑6幢2单元2-2号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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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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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46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抵押权 | 510681001002GB00573F00010026 | 广汉市保定路西二段128号金雁湖紫荆苑6幢2单元2-2号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