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86万元(其中1、市委统战部省级资金100万元;2、市农业农村局中央资金700万元、省级资金2782.4万元;3.市水利局省级资金3.6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委统战部、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广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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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川财农〔2024〕94号).pdf
川财农〔2024〕94号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表(总表不下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