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本级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5〕2号),2025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农业农村局县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185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号
附件:广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本级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5〕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