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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林园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6%。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 减少1.4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用车量和接待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公安支出0.14万元 ,行政运行支出0.0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和督查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森林公安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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