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办函〔2022〕26号
广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污水处理泵站“7·9”中毒淹溺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产业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污水处理泵站“7·9”中毒淹溺事故情况的通报》(川安办函〔2022〕94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德安办函〔2022〕50号)和《广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特殊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示函》,进一步推动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走深走实,全面加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以污水井作业、沼气池作业、河道清淤、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作业单位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的能力,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附件: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污水处理泵站“7·9”中毒淹溺事故情况的通报(川安办函〔2022〕94号)
广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广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