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广汉市安办。
附件:《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12号)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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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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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广汉市安办。
附件:《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12号)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