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镇、松林镇人民政府:
现将《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应急函[2019]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请乡镇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月底前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复产复工情况报我局。
附件: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应急函[2019]2号)
广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