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件路等道路红绿灯信号设置的建议》第8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规定,道路通行速度设置由道路所有权单位设置,城区道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设置,公路为交通运输局设置,公安交警对道路通行速度进行建议。关于我市中山大道大件路下穿路段通行速度设置是由路权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设置。目前中山大道南段改造段所设置的直行速度为道路施工时设置的临时最高通行速度限制。其原因是根据施工路段实际情况而设置了不同的限制通行速度,该段建成后因部分工程未竣工,同时将通过运行实地观察车辆通过情况,并结合道路改造设计速度,再正式明确该路段最高速度限制。
交通信号灯路口的通行导向车道设置是根据路口实际条件和通行流量进行设置的,主要采用的是对无条件实施划分车道通行的路口进行直带左,直带右的箭头指示通行,对有条件的路口采用设置左转专用车道,直行车道,直行带右混合车道。我市城区左转、直行、右转导向车道的路段路口主要是108国道广汉段,由于108国道车辆通行量较大,进入路口往不同方向的车辆也较大,为了预防交通信号灯路口交通事故和杜绝大流量堵塞,必须设有除左转车辆与相对方向直行车辆发生冲突(术语为停车灯绿冲突)造成交通或道路堵塞,将左转设置为独立导向车道,进行信号灯调节分开通行,路面指示箭头与导向车道,信号灯放行指示相对应使用。因108国道路权单位是德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标志标线的设计施划制作安装都是德阳交通局安排,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路权单位同意许可,不得在道路上或道路两侧设置,更改相关配套设施。
108国道广汉段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导向车道的指示箭头的设置调整将原设置左转,直行,右转专属车道调整为左转专门通行车道,将右转弯车道调整为直行右转混合通行。去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已多次上报德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处,但未有结果。据了解,今年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8国道交通标线进行规划调整,提高108国道广汉段路口的畅通,防止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