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服务,服务群众,提高全镇经济水平,丰富人民的文化娱乐,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度而努力。主要工作是宣传落实党的政策、路线;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居)工作指导,增强村(居)自治管理能力;因地制宜,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推进全镇发展建设。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我镇工作开展情况良好,能够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资金使用,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保证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新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决算单位,为行政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本年收入合计110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72万元,占100%。
2017年我镇本年支出合计110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7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0.7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9.25万元,增长30.8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9.25万元,增长30.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94万元,占55.5%;国防支出2.15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42.92万元,占3.9%;教育支出2.4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万元,占5.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62万元,占3.78%;城乡社区支出74.13万元,占6.73%;农林水支出231.42万元,占21.03%;住房保障支出32.51万元,占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1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7.85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7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17万元、津贴补贴8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7万元、退休费2.35万元、抚恤金14.38万元、生活补助140.18万元、救济费11.92万元、奖励金21.66万元、住房公积金32.51万元。
公用经费62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69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4.18万元、邮电费6.73万元、差旅费4.48万元、维修(护)费0.97万元、会议费17.98万元、培训费2.36万元、公务接待费7.4万元、工会经费11.2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万元,占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国家八项规定,开源节流,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46万元,下降5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37.0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我镇公务用车减少1辆,年末公务用车数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49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商引资工作、农耕体验季活动等各项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54万元,比2016年增加237.91万元,增长61.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空调、电脑、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8个,涉及财政资金1100.7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反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和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